專家:WTO改革應符合貿易現代化趨勢
作者:互易市場來源:www.change888.com 時間:2020-01-13 10:12:44
“國難思良將,家貧思賢妻”,當今世界,處於歷史高位的貿易限制措施、貿易保護主義、貿易單邊主義甚囂塵上,阻斷了國際貿易和國際供應鏈,導緻了國際投資、並購和貿易量的縮小,損害和拉低了全球經濟增長、就業、消費力,並對世界貿易組織(WTO)現行框架帶來嚴峻挑戰,人們對WTO的改革也更加寄予厚望。
WTO自身問題亟待解決
WTO成立近25年來,擁有164個成員,涵蓋了全球98%的貿易額,是世界經濟全球化、國際貿易自由化的重要支柱之壹,目前全球貿易量的98%都受WTO規則約束,不可否認,WTO構建的多邊貿易體系曾經有效促進和保障了貿易全球化進程。但當前WTO的狀態讓國際貿易發展面臨著嚴峻的問題:新的仲裁人員不能獲得任命,國際貿易爭端解決機制遲遲未定,貿易仲裁案件“堆積如山”。國際貿易行業不得不正視壹個嚴峻而現實的問題:如果這樣,越來越多的雙邊或多邊經貿摩擦如何應對?如果國際貿易中的“任性行為”不斷增多,WTO將如何運行?如何評估近期雙邊或三邊小規模協議的不斷簽訂對世貿組織的影響乃至破壞?
硬幣皆有雙面。WTO自身的問題也亟待解決。譬如:近年來,全球價值鏈、貿易鏈、供應鏈佈局發生深刻變化,數字經濟、區塊鏈、機器人(14.350, -0.16, -1.10%)、新型汽車、人工智慧、雲計算等新興技術發展迅猛,電子商務和服務貿易成為各國新的貿易和經濟增長點。但WTO在消除數字貿易壁壘方面壹直裹足不前,也未將數字貿易等形態納入監管框架。比較起來,歐盟在2018年5月推出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是目前覆蓋面最廣的數據保護法規,但其規定最高罰款額度2000萬歐元或當年全球營業額的4%,監管之嚴令人望而生畏。近期,法國、義大利已明確嚮科技公司徵收“數字稅”,這將使全球範圍內訂立數字稅國際規則的進程更加充滿博弈、更加變得復雜、歐美之間的談判更難預料,但也使人們更增加了對WTO在此問題上發揮中立、理性、客觀作用的期盼。
協商壹緻的決策程式導緻效率低。WTO在決策程式上採取協商壹緻的方法,但眾多成員由於利益分歧、訴求不同,很難達成協商壹緻的決定,直接導緻了WTO決策效率低下,如烏拉圭回合談判持續八年,而多哈回合談判無任何結果。
“壹攬子協議”談判機制欠缺靈活性。WTO在談判機制上採取了“壹攬子協議”的方式,各成員需在跨產業、跨協定談判中達成壹緻,談判進程冗長低效,這導緻近年來各國簽署雙邊和區域貿易協議傾嚮明顯,給WTO在經貿規則制定中的核心地位不斷帶來沖擊。
貿易政策通報透明度不足。WTO貿易政策通告問題壹直備受成員,特別是發達經濟體關註。歐盟等發達經濟體認為部分成員未充分履行通報義務,存在扭曲市場的大規模補貼情況以及由國有企業導緻的不公平競爭環境。
“開發中國家”確定標準缺失。WTO缺乏明確的“開發中國家”標準,其資格由成員自己認定,超過80%的WTO成員認為自己是發展中經濟體。美日歐等國則認為以自我認定就能獲得差別待遇有失公平。
技術轉讓與貿易補貼問題備受關註。發達成員對於技術轉讓和貿易補貼等貿易不公平問題高度關註。美日歐強調任何國家都不應要求或迫使外國公司嚮國內公司轉讓技術,在產業補貼方面WTO應制定更為嚴格的產業補貼規則。歐盟認為應通過加強國民待遇義務和制定強有力的國內規章制度,以確保對產業補貼監管的透明性。同時完善對國有企業的監管,更有效地識別阻礙貿易發展的補貼類型。中國不同意借改革之名行壟斷之實的行為,在貿易補貼問題上,強調改革應著力減少貿易救濟措施濫用對國際貿易秩序的幹擾,並關註發達成員過度農業補貼的問題。
各方在特殊與差別待遇問題上分歧較大。美國對WTO三分之二成員享受無差別的“特殊與差別待遇”錶示不滿。中國提出WTO應考慮並保證發展中成員的特殊與差別待遇。歐盟方案為:壹是應積極鼓勵成員“畢業”,結束特殊和差別待遇;二是除最不發達國家外,其他成員所具有的彈性由集體豁免轉為基於具體需求和證據;三是當成員要求額外的特別待遇時,需要明確時間期限和適用範圍。
改革應符合貿易現代化趨勢
全球貿易發展面臨著非常嚴峻的挑戰,WTO的改革是穩定世界貿易發展非常重要的壹環,WTO的改革也是國際貿易領域規則的壹次重大重構。
沈舟側畔仟帆過, 病樹前頭萬木春。面對全球經濟新形勢,改革壹方面有助於幫助WTO跟上新時代的腳步,但另壹方面也是把“雙刃劍”,如果未能全面準確地預判就倉促進行改革,可能會給全球經濟治理體系和世界經濟發展造成壹定阻礙。從有利的方面來看,可打破爭端僵局。若改革順利推進,將使該機制正常運行得以持續,提升成員對WTO的信心,確保世界貿易環境的公平與穩定。目前全球經濟處於復蘇階段,WTO改革將促使合理貿易制度更趨合理,貿易環境更加有序,有助於各國盡快走出經濟低迷,實現共同發展。
道阻且長,行則將至。面對這些問題,中國應積極應對WTO改革,站在有利於世界貿易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角度,提出有價值的建議。
首先,積極參與爭端解決機制議題。與各方共同破解抗訴機構遴選僵局,推動WTO抗訴機構維持正常運轉。爭端解決機制解決可為成員間的爭端提供良好舞臺,化解成員間貿易摩擦,考慮到緊張的貿易局勢,我國應重點關註並持續推動這項改革。
其次,堅定維護多邊貿易的核心價值和決策機制。非歧視和開放是WTO最重要的核心價值,是WTO處理與其他成員經貿關系的基石。在此基礎上形成協商壹緻的決策機制,能夠保障所有成員,特別是開發中國家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參與WTO的重要磋商決策。我國應堅定遵循協商壹緻原則,維護多邊貿易價值基礎。
再次,堅持立場的同時爭取合作共贏局面。當前,我國與發達國家仍有壹定差距,如果享受特殊與差別待遇的權利被剝奪,將有損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競爭力,也不符合貿易公平原則。可以借鑒歐盟提出的靈活多邊主義,即在可能範圍內,支援全面多邊談判及協議;在無法達成壹緻的領域,可探索有限多邊談判方式,同時繼續嚮所有成員開放,在此基礎上協商壹緻。
還有,加強對數字貿易協定的研究,對貿易規則進行重構,以符合新興技術發展趨勢。建立涵蓋數字貿易的規則,包括消除電子貿易的不合理壁壘、為企業帶來明確的法律規則以及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線上環境,加強個人數據保護,推動確立規範便利和安全可信的電子商務交易環境,對數據跨境流動規則採取更為慎視的立場,推動建立創新性的普遍接受的電子商務規則文本。
最後,應在多邊貿易框架下推動其他國際組織健康有序運行。近來,美國等主要發達經濟體的新壹輪全球貿易治理互動更為密切(如CPTPP、美墨加自由貿易協定),我國應關註並防範“規則邊緣化”,積極推動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等多邊貿易體系談判(如近期達成協議的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密切尋求同我立場比較壹緻的國家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