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應警惕高凈值人群證券賬戶被利用現象
作者:管理員來源:www.change888.com 時間:2018-08-24 00:00:00
黃曉明證券賬戶卷入巨額A股操縱市場案,讓公眾看到了“高凈值人群”證券資金賬戶成為證券市場操縱市場工具的壹種新現象。
根據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本案中黃曉明母親經人介紹,將黃曉明的證券賬戶部分委托涉案人員高勇管理,該賬戶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宣偉華對記者錶示,從既往案例來看,操縱市場證券賬戶來源多為出借賬戶,具體模式是賬戶名義所有人僅出借賬戶,但對借用人的資金和操作不聞不問,而是由賬戶借用人(即操縱人)完全控制。而本案中,黃曉明是將自己的證券賬戶連同約定的賬戶裏的資金或股票以“代客理財”方式委托給個人代為操作。以委托理財資金或受托管理的私募基金為證券操縱資金來源,“這是操縱市場案件呈現出的壹個新特點。”
這種以委托代理形式存在的委托理財,錶現為自然人之間有口頭或書面協議、契約,約定雙方對未來盈利或虧損的承擔比例,委托人自願將賬戶及交易密碼交由受托人,賬戶資產安全則由委托人控制。
多位接受記者採訪的律師錶示,目前這類委托理財約定合法有效,而證券賬戶持有人對操縱市場行為是否承擔連帶責任主要以當事人是否知悉操縱行為為界。
在黃曉明及其工作室兩度微博宣告中,黃曉明承認其股票賬戶開立後由母親代為管理。其母親將賬戶委托給路某代為理財,經由路某介紹轉委托給高勇管理。但強調高勇賬戶組所從事涉案交易,由高勇決策,自己及其母親沒有參與操控股票。
據媒體報道,證監會稽查人員曾錶示,由於黃曉明平時比較忙,其賬戶壹直由母親來操作,現有證據並不能證明其參與或知悉股票操縱行為。這也是上周五證監會例行新聞PO會上,新聞發言人常德鵬錶示黃曉明未被列入違法行為當事人的原因。
顯然這壹規則有待完善。資本市場研究人士熊錦秋指出,既然高勇是代客理財,其操作巨量資金多是他人資金,或許他本人根本無力繳納近18億元行政罰沒款。而同時“黃曉明們”等委托人卻可能因為“高勇們”的市場操縱行為而賺得盆滿缽滿離場,形成壹人頂包、多人獲益局面。他建議,壹旦代客理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不管委托人是否知道,那麽代理人和委托人要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宣偉華認為,操縱市場案件的主要特徵是以資金優勢影響股票價格走勢。演藝明星等高凈值人群壹般賬戶資金量較大,但缺乏專業理財知識。這類人群也容易成為操縱者尋求的目標,容易成為實施操縱市場的工具。考慮到演藝明星的身分特殊、資金規模大等特點,壹旦曝光將產生較大負面社會外匯開戶影響,給自身造成聲譽損失。高凈值人群需要審慎選擇委托理財代理人,並在委托協議中明確要求所涉證券資金賬戶不能被用於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