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版權改革進入關鍵階段 鏈接稅惹惱網路大鱷
作者:互易市場來源:www.change888.com 時間:2018-09-20 09:19:30
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數字化單壹市場版權指令》法律草案近日獲得歐洲議會通過。盡管還未正式成為法律,但由於法案中壹項被俗稱為“鏈接稅”的條款極大地影響臉書、谷歌等網路巨頭利益,因此引起廣泛關註,也標誌著歐盟版權改革進入關鍵階段。
這壹法案擬對歐盟現行版權法進行修改,有關“鏈接稅”的規定在法案的第十壹條。但事實上,這壹條裏並沒有“稅”這個字,而“鏈接”這個詞也只在這壹條的全部七段內容裏出現了壹次。但條款涉及保護原創新聞等內容,以及要求嚮網站收取原創新聞內容轉載費用,遭到谷歌、臉書等網站強烈反對,因此“鏈接稅”條款這壹俗稱被媒體普遍接受。
第十壹條主要內容包括“(歐盟)成員國應當保障新聞出版物的發行者享有歐盟法規規定的權利,以便於當信息社會服務提供者(即網站)對新聞出版物進行數字化使用時,發行者可以獲得公平且適當的報酬;個人用戶的合理、非公開、非商業性質使用新聞出版物的權利不受此限;僅僅是網際網路超鏈接以及個別詞語(這種數字化使用方式)不受此限;該權利在新聞出版物公開發行後的5年即消失;該權利不得追溯過往;成員國應當保障新聞出版物的作者,可以從其發行者從信息社會服務提供者(即網站)的額外報酬裏,獲得合理的份額。”
如上述引用的法案文字所述,這裏並不涉及嚮政府納稅的問題,也沒有規定A網站壹定要給B媒體多少錢,而僅僅是說B媒體有權從A網站處主張合理的報酬。
在這裏,“網站對新聞出版物進行數字化使用”這壹概念是理解這壹條款的關鍵。在歐洲,除非雙方已經事先達成內容合作或付費協議,否則在A網站上很難找到B媒體的報道原文。這裏的“數字化使用”指的並不是某網站把其他媒體的報道“復制”“粘貼”到自己網站上來,而是A網站在自己的網站上介紹B媒體報道的標題、主要內容和鏈接。
這也就是為什麽谷歌、臉書等網站強烈反對這壹草案的通過。這些網站的內容以標題、鏈接及簡略內容為主,“鏈接稅”也因此被人稱為“谷歌稅”。
以谷歌、臉書等為代錶的網際網路公司在歐盟做了大量遊說工作希望能否決這壹規定,而很多古早媒體則公開唿籲要糾正網際網路公司和古早媒體之間存在的巨大不平衡。業內分析人士錶示,古早媒體機構在新商業模式下面臨嚴峻挑戰,新通過的草案是歐盟賦予新聞出版者的壹種新型權利。
這壹法案還需歐盟內部更多的談判及投票才能正式實施。在數字化內容時代,付費的分享模式無疑將大大增加谷歌和臉書等公司的開支。業內人士分析,歐洲智慧產權改革訴求,未來有可能改變歐洲人使用網際網路的行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