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研究員高喊"要吃土了":萬八傭金降至萬二?機構傭金直降傳聞攪動券業
作者:管理員來源:www.change888.com 時間:2019-01-03 17:27:18
壹條“廣發證券開例會,主要提到公募傭金率直降至萬二”的傳聞在今天上午被快速傳播開來。這條傳聞截屏中提到,“目前機構傭金是萬八,會裏制定是萬二,且從基金公司管理費中列支”。不過隨後,廣發證券辟謠稱,消息不實。
券商中國記者嚮多家頭部券商求證,均錶示目前沒有相關確切消息。
不過,這也並非空穴來風,事實上,公募基金傭金率非市場化定價的問題已在業內被探討多年。公募傭金分倉模式是對賣方最有利的模式,但未必永遠壹成不變。多家券商研究所在今年開始,已提前部署、未雨綢繆。
公募傭金直接降至萬二?看各方說法
今日,壹則關於公募傭金降至萬二,且從基金公司管理費中列支的消息在機構圈中傳開。壹張被廣泛傳播的微信截圖顯示,“目前機構傭金是萬八,會裏制定的預案是萬二,且從基金公司管理費中列支。行業大變革。”
這則傳言裏還提到,“會裏的確有這個預案,降低傭金費率,買方從管理費裏面支付研究傭金,不然對基民收的就是兩道錢,2018年歐洲實行了這種模式。”
該消息引發了行業內的巨大震動,有賣方研究員直接高喊,“開始吃土了。”
不過隨後,廣發證券連忙辟謠。廣發證券研究所人士稱,公司是6點多才開始開會,而截屏是5:45分發出的,大夥兒還在吃便當。
此外,券商中國記者嚮相關方面核實,得到的答復也是,沒有傳聞中提到的事情。
華東地區壹家中型券商分管研究所的高管對券商中國記者錶示,類似的提法好多年前就有了,但是壹直沒有實施,近期也沒有聽說相關的消息。
這位研究所高管認為,傭金率直接從萬八降到萬二不是很可行,萬二的傭金率比散戶交易傭金率還要低,對於機構,有系統、服務等各類成本。而且這意味著,賣方研究所的收入要直降七、八成。傭金率降是趨勢,但應逐步降,循序漸進。
北京壹家大型券商研究所所長也告訴記者,聽到過類似消息,但是比較早了,監管有這個想法,但是存量太大,壹直沒有實施,目前沒有收到通知。上海壹家中型券商研究所所長也回應錶示,目前沒有確切消息。
公募基金傭金率沒有完全市場化
不過,盡管此次傳言為假,但並非空穴來風,公募基金傭金率非市場化定價的問題已在業內被探討多年。
自1998年,券商研究所確立了以研究服務換傭金的商業模式,這也成為過去二十年來,券商研究所沿用的最核心的商業模式,公募基金分倉傭金成為賣方研究收入的主要來源。
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李迅雷此前在接受券商中國記者專訪時就錶示,公募基金傭金分倉模式之所以能夠被沿用多年,最根本的原因是公募基金的傭金率還沒有完全市場化,這為賣方研究留了壹定的空間。
他認為,目前,公募基金的分倉交易傭金率大多維持在萬八,而很多個人投資者的交易傭金率在萬壹到萬三之間了。因此,券商研究未來或會迎來變化:未來隨著交易傭金率的下降、機構投資者市場換手率的下降,研究成本過高的機構將難以適應收入下降的形勢。
實際上,目前包括保險、私募等機構的交易傭金都相對市場化。例如,華中地區壹家中型券商研究所研究員告訴記者,保險機構的傭金費率大緻在萬四,私募的傭金費率和散戶相當。
然而,公募基金的傭金摺算進凈值,並不影響公募基金的管理費收入,因此盡管傭金率高居萬八,但公募基金並沒有強烈的動力要求券商降低傭金率。如果按傳言的預案所說,買方從管理費裏面支付研究傭金,那麽才是公募基金實打實地出錢交傭金。
券商中國記者曾統計,參照公募基金半年報數據,在凈值類產品中,有3329只公募基金產品報告了交易傭金數據,整體產生交易傭金40.5億元,平均壹只基金產品支付的交易傭金121.67萬元。
券商研究已未雨綢繆
公募傭金分倉模式是對賣方最有利的模式,但不會永遠壹成不變。放眼壹些發達經濟體,發生變革時也是瞬息而至,身處其中的各方,只能及時調整,直面挑戰。
券商中國記者此前也曾報道,今年以來,券商研究行業已在探索嚮收入多元化轉型,這或許是對對未來的“變天”提前部署。
實際上,除了公募基金傭金率或會下降帶來的變化外,李迅雷就在此前的專訪中提出了另外兩大變化:
壹是,公募基金券商交易結算試點模式基本確定在2019年初從試點轉為常規,即2019年新發公募必須走券商結算模式。這樣壹來,可以為證券公司顯著增加公募基金、保險公司、券商資管以及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在內的機構客戶數量,構建證券公司又壹新的盈利模式。除了對經紀業務交易和傭金的影響外,對賣方研究的影響更為重大,估計2020年以後,公募基金的分倉格局和模式會因結算制度的改變而發生顯著變化。
因此,對於銷售能力較強的大券商而言,這種結算模式對其擴大分倉傭金比較有利。隨著今後老基金發產品也採取此種模式,很多缺乏實力的賣方研究機構可能會被淘汰出局。
二是,研究服務報酬與交易傭金分離將成為大趨勢。歐洲就在2018年全面啟動了這樣的變革。
歐洲的機構投資者普遍採取MiFID II模式。所謂MiFID即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法規,最初框架於2004年頒佈,2007年生效,涵蓋範圍廣、影響大,其主要目標之壹是促進歐盟形成金融工具批發及零售交易的統壹市場,並有利於對客戶的保護,其中包括增強市場透明度等。
MiFID II 則是升級版,修改的主要方嚮是集中化交易系統,增加市場透明度,和訂單最優執行。MiFID II的所有條款裏,與投行研究直接相關的壹條規則時基金經理禁止從第三方獲取研究費,不能將費用打包至客戶交易傭金內,交易傭金池和投研傭金池分開。受此法規的影響,投資者要為單獨的研究報告付費,並自行核對研究報告質量,這壹舉措將推動投資機構更加審慎的使用賣方研究資源,降低費用開支。根據麥肯錫測算,MiFID II自2018年1月開始實施之後,年內歐盟的機構投資者將消減研究支出約12億美金,也由此造成壹批賣方分析師失業。
2018年是MiFID II實施的第壹年,歐美投資機構也在摸索合理的定價模式,故大部分的傭金還是以交易傭金的形式支付,單獨劃分出來的研究傭金池佔比不足10%。但對不同類型機構的沖擊完全不同:
1)大型交易對手方:高盛、摩根、瑞銀等投資銀行依舊佔有絕對的市場份額,在單獨劃出來的研究傭金池不成規模之前,MiFID II的沖擊甚至可忽略不計。
2)獨立研究機構:歐洲有許多獨立研究機構,專攻某壹領域,過往得到很多機構客戶的青睞,通過談判定價的方式每年賺取不菲的傭金。MiFID II實施之後,由於買方不能再通過直接簽約定價的模式購買服務,而必須通過內部統壹打分、每壹票對應相應傭金的方式付費,故獨立研究機構的收入下滑非常嚴重,2018年不少類似機構營運睏難。
3)前期未有合作的賣方:對前期未有合作的賣方,是壹個進入買方機構券商名單的機會,不過在前期摸索階段,傭金量不會很大。